“感谢张法官秉公办案,请将这面锦旗收下”。2024年11月12日上午,当事人温某某将一面写着“一身正气 全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韩城法院龙门法庭,感谢法官尽心尽力办理案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该案系2007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温某某与他人就房屋装修材料的费用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办理之初,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承办法官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案件一时难以进展。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带领干警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调查走访,最终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全面掌握了案情。后该案经开庭审理并判决,被告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一面锦旗,几声感谢,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许。龙门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秉持公正司法的宗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