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关乎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力度和成效。组织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挥棒”,通过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部署,确保在正确轨道上推进法治建设有力有效。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谋划推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以及三个协调小组工作任务清单,审议有关法治决策事项。市委主要领导先后2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汇报6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等具体工作,做到方向清、任务明、责任实。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落实职能,先后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会议10余次,紧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4项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2项具体措施,先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行政执法领域、普法责任落实等工作进行组织安排,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持续精准发力,全面推动落实。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落实本领域工作,司法协调小组先后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5次,对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等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执法协调小组召开行政执法监督专项会议6次,安排部署部门行政执法权下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培训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深化“法律九进”等活动,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