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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就检察建议工作做出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31 15:04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次数:1

韩城市检察院将狠抓检察建议工作作为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自2020年以来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761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业务活动76次/291人次,得到韩城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并就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作出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在规定期限内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为促进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一、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建议的法定性、重要性,切实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检察建议办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高质效完成检察建议办理工作。

二、切实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检察院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借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依法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察建议,应当充分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家、人才作用,将其相关意见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重要参考,提升检察建议公信力。

三、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治理效能

检察院应当立足韩城实际,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要紧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等重要领域,聚焦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网络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有效举措,充分发挥各类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作用。

四、建立健全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协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检察建议协同联动机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