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目前正在侦办一起利用网络犯罪案件,因侦办案件需要,对以下相关涉嫌用于接收、流转涉案资金的银行卡内资金依法予以冻结。为查清犯罪事实,依法处理涉案资金,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现予以通告。通告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资金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本人涉嫌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陕西省韩城市大韩路G5号韩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913-5296839
联系人:和警官 刘警官
韩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