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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司法:以“调解+普法”机制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图)

发布时间:2024-04-14 14:49 来源:韩城法治 点击次数:6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服务诉求和群众矛盾也随之增加,金城司法所积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市司法局和金城街道办事处的精心指导下,人民调解工作以堵源头、防苗头、控人头、解民忧为主线,以“调解+普法”工作模式为重点,运行“四联调解”工作法,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稳定。

坚持工作前移,完善源头预防新机制

坚持把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放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上,才能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加强调解能力培养。将法律专业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法治知识教育讲座,提升调解员法治素养。二是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通过细化管理,优化考核,强化激励,不断激发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主动担当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主力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着力培养一专多能人民调解员队伍,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人民调解员日常调解工作之中,培树一批“法治带头人”,利用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家户巷道,拉家常、讲法理、读政策,引导群众把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养成习惯。

坚持统筹协调,激发调解疏导新活力

面对当前多发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拓展调解空间、完善调解机制、发挥调解职能。一是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为目标,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构建分流模式矛盾解决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二是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前提,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调解主任月例会,邀请律师、法官开展培训、案件评查评比、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调解员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方面运用,做到调解文书规范,一调解一案卷,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为根本,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通过调解预防“源头化”、调解排查“常态化”、调解渠道“多样化”、调解处置“法治化”,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假日”、“花椒采摘期”、全市重点时期等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金城司法所组织辖区调解组织开展各纠纷排查8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5件,调解成功118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健全制度机制,构建调处化解新格局

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基础性工程,不断完善功能和程序互补衔接的有效机制,用法治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二是坚持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司法所定期对本区域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分析,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高。三是坚持矛盾纠纷分层分级化解。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分层级管理,多种调解手段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人民调解网格化、纠纷排查全域化、安保维稳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

虽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村(社区)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调解文书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矛盾纠纷事前预防预判力度不够。深入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规律和趋势不足,虽然建立了全面预防工作机制,但是矛盾风险评估研判缺乏前瞻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三是联动调解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金城司法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化解现场会精神,深化运用“四联调解”工作法,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形成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韩城、法治韩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