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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以法护苗,对校园欺凌说“不”(图)

发布时间:2024-03-27 11:22 来源:韩城法院 点击次数:4

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刻,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学生法治理念,增强学生防欺凌意识和对不法侵害的判断能力。韩城市人民法院王春妮法官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能,与金城三中宋校长对接校园法治需求,积极沟通如何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与青少年保护工作。通过深入校园进行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学生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切实为学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扬帆护航。


校园是学习文化知识的地方,是青年成才的地方,但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的校园氛围。此次法治进校园,以“以法护苗,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切入点,着重讲述有关人身保护法律规定以及损害他人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引导青少年不做欺凌他人之人,同时也不受他人欺凌之苦。帮助青少年用好法律武器,杜绝校园欺凌。

与校长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青春是一场修行,这场修行中都要经历人生的逆反期,适度的逆反是个性,但以逆反标榜自己,以欺凌他人来彰显个性,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逆反并不酷,能在一步步的努力中见证自己的成长才是真的酷。希望通过此次在金城三中“以法护苗,对校园欺凌说‘不’”的主题法治报告,使同学们学会以法律己、以法护己,共同守卫美好的青春校园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