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构建政治与业务融合“四个体系”,2月26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治与业务融合“四个体系”工作推进会。
会上,院党总支书记高幸福组织干警学习了省院《政治与业务融合“四个体系”在陕西安康检察机关实践调查报告》通知精神,对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14条指导意见的具体内涵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结合“初心向党 建功检蓝”、“党建+检察建议”、“党建+司法救助”、“党建+营商环境”等政治与检察业务融合的具体措施、现阶段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为扎实构建政治与业务融合“四个体系”,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照省院王旭光检察长《关于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讲话精神和该项工作先进院的典型经验,准确把握政治与业务融合的实践路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构建政治与业务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评价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从业务上办”的思想自觉,叫响“检察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办的案子就是老百姓的日子”等鲜明话语。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统一于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实行政治与业务同考同评,促进业务建设更有灵魂、政治建设更有力量。
三是注重日常培树,在实践中融合提升。各内设机构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谋划品牌创建。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强化组织基础,在办案团队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等,把政治建设的内容嵌入办案全过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