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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司法局芝川司法所:落细严管期举措 重塑自我正方向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6 来源:韩城法治 点击次数:0

社区矫正不仅仅是行为的矫正,更深一层是认知、心理的矫正。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部分矫正对象入矫初期会出现后悔自责、无助、低价值感、自我否定等认同困扰,使矫正对象焦虑、不适应,对生活及未来持悲观态度。因为矫正对象身份带来的阻碍感,会导致成长性停滞感,所以在入矫初期,及时做到对矫正对象思想、心理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经济来源、现实表现等底子清、状况明非常重要,为缓刑期矫正工作精准制定矫正方案、有效落实监管措施提供依据、定下基调。

近日,芝川司法所对新入矫的四名矫正对象依照《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严管期适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活动轨迹和行为表现。

一、依法进行信息化核查。每日微信群查看矫正对象的日报告,通过定位系统核查活动轨迹。

二、到所进行书面汇报两次。通常要求矫正对象在入矫的前两周,每周按时到所进行思想汇报。

三、开展教育学习及心理疏导。组织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五要十不准”,使其在矫正期内知悔改、懂自律、认罪伏法,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引导矫正对象给自己减压减负,合理调整自己的工作、生活及家庭预期,保持矫正阶段心理健康,积极规范自我行为,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失去难能可贵的自由。

四、入矫当月入户实地查访。了解矫正对象生活环境、家庭状况及现实表现,同时要求家属配合司法所做好监管工作。

芝川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将持续落实落细严管期四项矫正举措,帮助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以科学方式及时有效舒缓情绪困扰,使其在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方面都取得进步,助力矫正对象重塑自我正方向,从而规范自我行为,更好配合矫正管理,顺利度过矫正期,同时自身的生活、工作得以健康发展、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