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学习陕西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并对本院品牌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结合《指导意见》精神,深刻阐述了加强新时代陕西检察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新时代检察品牌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措施,是持续深化“三有”争创活动的有力抓手。落实好新时代检察品牌建设,能够激励全省检察机关追赶超越,不断提升法律工作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效能全面提升,引领带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注重质量提升,持续深化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二是要认真研究品牌特性,深挖检察工作内核,充分利用本院优势,全力服务“公益诉讼”、“未检工作”两大品牌创建打造;三是要促进业务团队配合,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健全明晰责任体系,落实创建品牌工作措施,以此为基础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把各项检察工作谋深干实做细,为谱写陕西检察品牌建设新篇章贡献韩城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