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司法局金城司法所在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中,注重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方面发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定期报告,能“闻其声”。金城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点检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必须微信语音报到,每周必须汇报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矫正小组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
强化报到制度,定期走访,能“见其人”。要求严管社区矫正对象每周按规定到司法所报到,普管社区矫正对象每半个月来所报到,对其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不按时报到的提出警告。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集中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心理疏导,能“慰其心”。根据矫正对象所犯罪错种类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其特点安排相关学习内容。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为打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创造条件。对本人及家庭困难且生活没有来源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慰问;对新入矫和家庭发生矛盾及变故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