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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韩城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4 10:07 来源:韩城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次数:87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应对办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零时起对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各餐饮单位恢复堂食,农村集贸市场和诊所恢复营业。

二、各类学校、托育机构恢复线下教学。

三、市内公交车辆、共享单车、出租车、市县域客运班车恢复运行。

四、羁押场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探访预约和实名登记,查验探访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珈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继续暂停营业。

七、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和疫情高流行地区,出省及来返韩人员须提前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八、积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参加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遵守一米线、少聚集、不扎堆、在密闭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