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龙门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龙门镇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自12月1日零时起,龙门镇全域执行11月29日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