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风险区调整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零时起,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1个)
(一)新城街道办三星村三组状元街北口至中巷道头,桢州大街路口西北巷(包括锦绣家园2区17、18号楼)
(二)龙门镇龙翔商务宾馆(整栋楼含临街门面)
(三)新城街道办西峙路林馨园小区
(四)金城街道办象山路与大修队路十字向北50米亚刚公寓
(五)龙门镇禹门口黄河大桥收费管理站
(六)新城街道办盘河南路梅苑B区东门片区
(七)新城街道办盘河路北段禹锦园小区东北片区(含健身活动区域)
(八)新城街道办秦晋大道华禹嘉苑地上车库及对面楼栋
(九)新城街道办黄河大街杏林居楼下临街门面房,北至乔南路与黄河大街十字(含拐角门面房)
(十)金城街道办碧桂园韩城首府南门片区
(十一)龙门镇玉镜大街汉唐沐浴宾馆西至二道巷(含废品收购站)
二、低风险区
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我市现有1个高风险区。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