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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效显著(图)

发布时间:2022-11-18 10:07 来源:韩城法治 点击次数:0

韩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9年11月,韩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法律素养。创新“服务+普法”模式,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将法律服务一线变为预防矛盾纠纷的一线。利用特定节假日开展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采取广场宣传、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品、电视报道、以案说法等各种方式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青少年宣讲《未成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10余场次,切实提升了青少年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简化办理程序,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妇女儿童维权岗”,凡前来申请援助的妇女儿童案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理。在受理方面,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并优先办理;对于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手续。

创新办案机制,推行妇女儿童法援案件“调解优先”机制。积极探索推出“妇女儿童一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先调解后诉讼”的办案机制,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一律先依法进行调解,减轻受援人经济负担,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时间大大缩短,不仅使受援人及时得到了相关赔偿和救助,而且减少了诉累,另外也维护了诉讼双方的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构建服务网络,助力妇女儿童维权更高效。在市妇联、律师事务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权点,并利用市、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陕西法律服务网,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受理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妇女儿童。

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已建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点2个,通过调解解决妇女儿童维权纠纷23件,累计接待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260余人次,为妇女儿童义务代写法律文书15件,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5件,为受援的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