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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稳妥处理一起“案中案”

发布时间:2022-06-21 11:38 来源:韩城法院 点击次数:2

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不仅将该起案件执行完毕,同时还延伸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抚养费、探视权权、追偿权、物业服务合同、返还原物等一系列纠纷,通过“小案件大道理”,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保障”。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双方约定离婚后孩子由申请执行人抚养,被执行人承担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申请执行人所有,房贷由申请执行人偿还。但是离婚数年来,被执行人因种种原因迟迟不从涉案房屋中搬离,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不搬离房屋的原因主要是离婚时自己几十万买的房子都给了申请执行人,几乎净身出户,新购买的房屋还没装修好,而且申请执行人没有退还自己代替偿还的房贷,也不积极主动配合其探视孩子。申请执行人认为涉案房屋在离婚时双方约定归自己所有,但被执行人一直没给她购房合同、原始发票,也不搬离,一方面应当向她支付相应的房租,另一方面涉案房屋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被执行人当时没有结清,孩子的抚养费还有部分没有给付,所以自己不给被执行人退还房贷。

经过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执行人员认为如果在这起执行案件里不能一并解决双方提出的问题,可能会引发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及探望权、房贷的退还、物业费的清付、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交付等一系列诉讼,加大双方矛盾的同时,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且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很有可能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反复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用心用情用力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

最终,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将涉案房屋及购房合同、发票交付申请执行人;代申请执行人偿还的房贷,部分抵扣了孩子的抚养费,部分抵扣了物业、水电费等费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全部退给了被执行人,至此,这起因排除妨害引发的 “案中案”在和风细雨中画上了句号,双方共同表达了对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是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近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和思路。该案执行人员全面研判案情,找准化解矛盾切入点,使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引发的“案中案”得以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节约了司法资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接下来,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以“三秦飓风2022·促规范、提质效、办实事”系列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天理国法人情兼顾,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追求 “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最理想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