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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售买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05 10:47 来源:韩城日报 点击次数: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渭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织密筑牢疫情防护网,确保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顺利举办,现就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一退一止两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以下简称“四类药品”)药品售买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界定范围。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严禁通过互联网线上售卖“四类药品”,全市入网药品零售企业立即从网络销售网站、平台停售(如: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线下零售药店一律不得接受“跑腿”等平台代买订单;同时,售卖“四类药品”必须索取并留存购药、用药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格执行《“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售买及用药人员核酸检测流程》,且不得将“四类药品”作为备用药售卖。

二、持续规范经营。各线下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消杀等行业防疫工作要求,在店内外醒目位置张贴购买“四类药品”流程和警示语,对进店购买人员严格落实“一测两查”(测温、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监测体温异常,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办工作专班报告,配合做好现场隔离工作。各线下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前置条件,按照“陕药通”平台要求的内容,逐项详细准确登记“四类药品”购药、用药人员信息,采取现场拨打购药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确认真实性;所售“四类药品”的名称、种类、日期必须与店内电子销售记录保持一致。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各零售药店的巡查监管,对未按上述要求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告诫、责令停业整改、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方式,严查严管。市“一退一止两抗”工作专班要积极发挥协同作用,加强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甄别,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四、自觉登记购买。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购买“四类药品”时,主动提供购买人及使用人的真实信息,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做好“陕药通”登记管理工作。用药人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