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和谐,为韩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从即日起,在韩城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韩城市城区所有主次道路以及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
二、整治对象: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整治内容
1、主次干道(含人行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以内,严禁任何车辆随意停放。
2、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含非机动车)必须按指示方向有序停放,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严禁逆向停放。
3、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挪作它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
4、出租汽车、客运车辆不得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停靠站外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不得在非候客点的道路上停车候客。
5、客货运车辆不得影响道路通行长时间停放。
四、法律责任
(一)凡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进行查扣、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二)对拒绝、对抗、辱骂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所属单位及市纪委监委。
特此通告
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