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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司法局“四步走” 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30 17:37 来源:韩城法治 点击次数:0

近日,根据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立改废情况,为维护法制统一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韩城市司法局按照“四步走”工作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是动员部署,统筹推进。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质量,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围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标准、方法步骤和清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详细安排。

二是分解任务,明确分工。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司法局将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逐一分解到各文件起草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文件起草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对照清理标准逐件审查,对每份文件逐一提出拟继续有效或者废止的相关依据、清理意见和文件评估报告,确保规范性文件宜废则废,宜改则改,宜并则并,宜留则留。

三是突出重点,提质增效。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突出对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妨碍公平竞争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以及不符合精简审批流程相关规定、不符合“减证便民”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或条款进行了重点清理,切实精减规范性文件数量,进一步实现“减量提质”。

四是严格审核,不留死角。市司法局对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结合清理工作重点,对照现行法律法规逐件研究梳理,反复与部门沟通探讨,将清理结果向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对年限久远、与上级规定不符以及格式不规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零保留”,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机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