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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9-15 16:25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作者:马华莉 点击次数:7

近期,陕西省法学会公共安全法学研究会成立,召开了“公共安全与国家治理”研讨会,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围绕区域内公共安全与国家治理和公共卫生安全与国家治理两个主题进行研讨,提出以下观点。

一、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应急处理,少应急预警体系

在处理公共安全事件中预警意识淡薄,往往是在危机发生之后才出现应对危机的方案,忽视预防、监控与评估,缺乏完整的体系和流程设计。忧患意识不强,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不足。从实践看,我们应对公共安全的理念和疾病防控体系存在某些突出的矛盾。

(二)多单部门作战,少综合信息共享

应急管理各个部门缺乏沟通和协调,单兵作战,缺少综合应急信息共享,无法胜任现代安全预警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决策。应急救援设备等仅局限于各自领域,缺乏统一的信息标准和工作规范,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缺乏公共风险意识,决策机制滞后

在疫情发生前期,还是可以判断出一些风险,这些风险信息是否为决策人掌握,做出决断的条件和标准有没有,专家意见的科学性,做出决断的原则要有主客观标准,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安全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

(四)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亟需改进

在抗疫初期,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医疗物资全部告急。在极短的时间内,海量需求与有限的物资存量便形成了巨大的缺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数次强调了物资供应和调配问题,指出要全力以赴救治患者,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要系统梳理国家储备体系短板,提升储备效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

(五)地方依法执政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控”。为了防止疫情扩散,一些地方采取了“一律劝返”“锁死家门”等“硬隔离的防控措施,引发了争议。对于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依法审慎,不得擅自行动。

(六)社区治理需要补足短板

坚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键靠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防控力量要向社区下沉,加强社区防控措施的落实,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二、完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策

(一)建设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社会公共安全指挥体系

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建设公共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建立起党委领导的公共安全指挥体系。这次疫情的处置完全体现了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党的坚强领导是治理公共安全事件的组织保障,同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其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治理格局。

(二)建设统一大数据平台、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公共安全预警关系到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不同类型的安全事件之间,不同时间阶段的安全事件之间,其他突发事件与安全事件之间等都存在密切的关系。建设统一大数据平台,建设数据导向的公共安全预警体系是对公共安全事件诱因和演化过程信息进行监测、判断、预警、控制,能够整合、完善、共享公共安全信息资源,规范预警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播、使用、回馈等程序,从而构建一种防御型的安全预警体系。

(三)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决策实效

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国家安全事件时,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遵循相称性原则:干预措施要行之有效;干预应该是必要的且对个体权益的损害是最小限度的,采取防控措施的公共收益应与造成的损失相称。比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适当,应实现疫情防控与生活生产活动之间的动态平衡,行政主体为了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根本利益而做出最优化的理性选择。

(四)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联动多方参与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坚持党对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领导,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地属地责任,落实各部门职责,实施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统筹安全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这次新冠疫情更多地是依靠社会全体公民的力量来实行管理活动,应对突发事件更是如此。

(五)精准防控,合法有效治理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分区域、分等级评估公共安全风险,明确防范重点和政策发力点,实施分级分类防控,实现应急工作精准高效。发挥专家和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评估、及时制定修订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在做出处置是应当考虑发文的合法性、程序的合法性,措施手段的合法性、执法的合法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防控。

(六)强化保障,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公共安全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三是加强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五是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