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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与公正并存 阳光与检察同行(图)

发布时间:2020-08-22 08:44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次数:4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8月21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会议由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王利欣主持。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王利欣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秦钢战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了刘某等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三人让他人给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16万余元。案发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侦查、起诉阶段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分别补缴税款,接受处罚,退交违法所得,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因此案件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拟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刘某表示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犯下错误,这件事对自己的教训非常深刻,保证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一定会遵纪守法。本案的侦查机关韩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代表、税务稽查部门的代表均结合相关职能对本案作了分析评述,认为该院所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是合法合理的。与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根据各自对案件的理解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刘某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其中市人大代表杨利平谈到:通过对此案的听证,该认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本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微小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稳定经营,保护公民权益,全面提升实体经济,检察机关以教育为主所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听证会还对该院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梁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审查,通过听取案件承办检察官阐述案情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大家分别从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等方面谈了各自的看法,并在公开评议后形成了最终表决意见,同意该院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决定。

本次公开听证会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增强了该院办理不起诉案件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凸显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担当。下一步,该院将加强办案风险评估,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让公开与公正并存,阳光与检察同行,不断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