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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图)

发布时间:2020-07-30 08:12 来源:韩城法治 点击次数:4

为进一步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工作,有效增强他们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意识,帮助他们早日完成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7月29日,新城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新城司法所所长薛阳为大家解读了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必须遵守的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矫正对象在生活和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做好电话汇报,微信日报告制度;不可“无假”擅自外出离开居住地,并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最大限度消除违法违规隠患。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危害性,今后一定熟读熟记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按时参加教育和公益活动,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尊法的意识,做一个尊法守规、有益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