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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疫情期间实施诈骗 女留学生获刑三年二个月

发布时间:2020-07-28 08:18 来源:韩城法院 点击次数:7

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了一起疫情期间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责令退赔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87680元。

19岁的被告人张某家住韩城市金城办,系某国大学留学生。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张某回国期间,通过微信“三金直播群”与被害人丁某某相识并加为好友后,张某以从国外拼单代购AJ鞋为由,以买鞋需交清关钱、押金钱等,先后骗取丁某某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61510元。

2020年2月22日,被告人张某在“西安-韩城拼车群”顺风车微信群内发布售卖口罩信息,同在该群的被害人邓某表明购买意向并与张某互加微信,后张某通过在微信上与被害人邓某交易口罩,为获得被害人邓某的信任,同时使用其申请的其他微信号冒充口罩供应商,骗取邓某钱财共计26170元。

综上,被告人张某共计诈骗作案二起,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7680元,违法所得已全部挥霍。

韩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所犯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张某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