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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微庭审 显威力 助推“双进”目标实现

发布时间:2020-07-02 11:23 来源:韩城法院 点击次数:7

2020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韩城市人民法院龙门人民法庭利用微庭审平台,成功远程网络开庭审理了原告崔某与被告湖北宏榜工程有限公司、曹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崔某与被告湖北宏榜工程有限公司、曹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崔某居住在老家安徽、被告湖北宏榜公司与曹某在疫情期间均在湖北。龙门法庭原定的庭审由于疫情的突发和湖北疫情的严重性已经推延了几次。最终将时间推迟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庭审前十天,被告曹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吕某多次致电韩城市疾控中心,他们将要来韩城市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疾控中心均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十五天。曹某将情况告知龙门法庭工作人员并说“湖北现在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我们全民都做了核酸检测,不需要隔离”。针对这起案件自身的特殊性以及被告来自湖北的特殊性。我们将情况汇报杨育学专委。杨专委表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利用好微庭审平台的功能,推动韩城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与刘琳庭长最终决定,运用互联网微庭审平台开庭审理此案。

刘庭长虽是一位资深的“老法官”,但运用远程互联网网络平台进行庭审还是第一次,他立即与信息中心进行联系,信息中心王庆涛主任非常重视,将运用网络庭审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如不能电子签名、不能生成庭审笔录等)告知了我们,积极与互联网平台客服进行沟通。提前几天将庭审需要的材料录入至平台。书记员贺敏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还“邀请”了她的伙伴进行了“庭审模拟”,检测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画面是否清晰,存在的问题是否能得到解决。

2020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做足了准备工作的庭审中,举证质证、电子签名等均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刘庭长说:“哎呀,没有搞过这个工程,我对着手机进行庭审,又想尽力清晰的表达,又担心因为地域的差异听不明白,又担心庭审效果,把我搞的还瞒紧张,还好,成功了”。

在这个“不能无网,无网不能”的时代,韩城法院立足智慧法院建设,积极使用网络平台进行案件审理、调解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和韩城法院实现“双进”目标、争创“四个一流”工作中,有力推动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司法为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