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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服务、疫情矛盾调解……2020,司法行政改革亮点频出!

发布时间:2020-05-24 08:48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黄雨婷 点击次数:9

2020开年之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战“疫”,开展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与法律服务。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系列改革举措掷地有声,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司法的正义与温暖。

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助力改革,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有哪些做法值得学习?各地实践情况又如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

2018年9月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证明事项有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大幅下降至15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是什么?让企业、群众感到“便利”二字是最重要的原因。

2019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天津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截至2019年底,13个省(市)、5个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

认真贯彻“减证便民”,这一举措极大简化了办事创业的流程和材料,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小了,获得感和幸福感就强了。

疫情期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熟市批准医院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缓解了疫情期间市级综合医院人流压力,为养老机构开办医养结合护理院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解决了封闭管理期间百名在院老人的用药就医问题。

在实践中,各试点省(市)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试点范围、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探索高效便捷的事中事后核查方式、加强信用管理惩戒、强化风险防控、科学考核评估。

辽宁省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四川、山东、浙江、陕西等省试点单位在试点工作中研究出台相关文件;陕西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专门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信用信息平台……

因时而变,因地制宜,这项举措实实在在的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题。

试点全覆盖,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2017年10月,司法部会同最高法院在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区、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2018年底,将两项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目前,全国共有22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域总数的77%。

司法部加强督导,各地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中勇于创新,敢于尝试,让试点工作更“活”、更有灵气。

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刑辩律师队伍建设,各地纷纷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库,开展刑事业务培训。

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各地建立了值班律师、刑辩律师QQ群、微信群,讲解试点政策和典型案例,发布案件通知,协调律师资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创新案件指派方式,对法律援助律师实行综合评价积分制管理。

探索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通知辩护、文书送达,提高工作效率。

疫情期间,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律师依法代理疫情防控类违法犯罪案件,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再困难也不丢下每一个人,确保每一名被告人都能得到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广大刑事辩护律师认真履责,身体力行促进司法公正。

公共法律服务随时响应,把便民落到实处

先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司法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2019年,司法部将方案明确、落实,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即时咨询微信小程序,目前已累计咨询52697条,平均首次响应时间21秒,平均互动时长34分钟,平均每条咨询互动14.5次,用户满意度达到94.4%。

2019年5月,智能咨询业务新增食品安全、旅游纠纷、雇佣纠纷、校园侵权和医患纠纷等5种类型,8月新增刑事案件咨询,目前智能咨询已涵盖婚姻问题等16种类型,已累计咨询275万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10万份,用户满意度达到95.9%。

同时,还建立了驻场法律服务人员激励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参评用户奖励机制,至今已举办8期抽奖活动,有3714名用户获奖。

去年6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2020年3月12日,启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制作工作,拟开展先行试点;2020年1月,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班,对8个省(市)160名普法骨干进行了法治培训。

2020年3月,司法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选派优秀志愿律师到西藏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推进藏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势在必行。全国范围内,公共法律服务力图做到无死角、全覆盖,让每个地区公平的感受法治力量。

解决棘手矛盾,大调解新时代到来

专业化、职业化、法治化的律师调解是调解制度改革完善的强大武器,为强化社会治理注入源泉活水。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6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律师调解试点,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6700多个,列入调解名册的律师事务所6400多家,律师调解员3.7万多人。各地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累计调解案件17.5万件,达成调解协议5万多件。

庞大的数字背后是每个法律人驻守岗位的兢兢业业,社会网络中,无数个节点发热发光,组成一张坚实可信的法治之网。

2019年5月,司法部在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此刻,这个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慢慢完善、逐渐成型,彰显着司法行政系统化解矛盾纠纷的“超能力”。

助力疫情复工复产。司法部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积极推进热点问题调解工作。关注婚姻家庭与道路交通纠纷,会同全国妇联组织编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试行)》,并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扎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交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

目前,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吉林、湖北、河南等地已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中心950余个。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力量,加强各领域衔接联动,司法行政系统逐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江苏省研发并在全省推广使用“人民调解小助手”,嵌入“讯飞”等语音转换录入系统,方便调解员“边调解、边记录、边上报”。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6个省份开发应用了智能移动调解系统,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息的实时录入。

文件出炉、关注疫情发展、解决热点问题、强化专业调解工作、建立“一站式”平台载体……将社会棘手矛盾逐个攻破,大调解新时代展现出了光明的未来。

除此之外,在司法部积极推动下,各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山东东营将51个部门的复议案件集中到政府统一办理,案件数量增加了10余倍,年人均办案量超过100件;浙江省改革前政府部门办案纠错率仅为2%,改革后政府对部门案件的纠错率达到21.9%;浙江义乌行政复议局成立后复议案件增长了4倍,但经复议后败诉的比例大幅下降……

有效的改革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效的创新能带动全国司法系统良性、健康、快速发展。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改革,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