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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检察:站位法治理念 公开审查案件(组图)

发布时间:2020-05-21 08:55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卜敏 点击次数:0

为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5月19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特邀三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拟决定不起诉进行公开审查。该院副检察长谈建林、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赵韩煜以及该案承办检察官参加审查,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王利欣主持会议。

韩城检察:站位法治理念 公开审查案件

这次案件公开审查会议是最高检公布《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施行以来,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监督。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案的具体案情、案件事实及证据,并对拟决定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详细阐述。人民监督员针对该案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进行了解答。

韩城检察:站位法治理念 公开审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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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人民监督员经过认真讨论,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该院作出的拟决定不起诉意见,并提交了书面意见。人民监督员陈云山建议,对于此类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并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预防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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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副检察长谈建林在发言中表示,诚恳接受人民监督员所提的建议和意见,该院将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进行监督,作为该院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任务的更好落实,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检察机关通过案件公开审查的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是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也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的创新举措。此次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仅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是该院立足检务公开和阳光司法理念的一次实践活动,对提高该院的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