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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 温情执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0-04-15 09:58 来源:韩城法院 点击次数:6

“感谢薛法官,如果不是遇到你这样的法官,我这官司还不知道要打到啥时候,你不仅帮我调解解决了矛盾纠纷,还让我顺利拿到了钱,我怎么也没想到问题会这么快就得到解决,真的非常感谢”,韩城法院民一庭313办公室,一个神情紧张的当事人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是一位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赵某,其起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按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款、经济补偿金等各项待遇。

原、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已经过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对原告的仲裁申请也进行了实体处理,裁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各项费用一万余元,但作为申请人的劳动者赵某也就是本案原告对此并不满意,认为仲裁裁决没有支持自己的部分请求,不是自己预期的结果,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享受其作为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待遇。

阳光司法 温情执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承办法官薛建梅接收到案件后,首先通过审查原告在起诉时提供的仲裁申请书以及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对案情进行了初期梳理,通过反复阅卷对原告的诉求以及被告的答辩意见了然于胸,对仲裁裁决支持了什么,驳回了什么,以及为什么支持以及驳回原告的请求都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与理解,从中找到了也许能够调解解决原、被告之间纠纷的突破口。

阳光司法 温情执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开庭之前,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后,薛建梅法官并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分别与原告本人以及被告公司的代理律师进行了深入交谈,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对作为劳动者的原告反复解读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阅卷时找到的突破口作为切入点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经过薛建梅法官耐心、细致且有理有据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且被告公司于调解当日即向原告转账支付了调解协议确定的款项,双方当事人因本案产生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审判工作者不变的初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民一庭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这种案件的专业性很强且审判周期长,劳动者的维权可以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而民一庭每一位法官始终奉行的阳光司法、温情执法为每一个劳动者点亮了一盏心灯,让劳动争议案件的胜诉方赢得理直气壮,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

未来的日子里,韩城法院民一庭干警一定会以更高效的审判工作与更专业的审判服务坚持不懈地为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坚定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