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陕西健康码的通知
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韩各单位:
陕西健康码是以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和实时健康数据为基础,个人通过手机端自行申报,经大数据分析自动生成,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返岗、复工显示个人健康状况的二维码电子凭证。为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复学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陕西健康码应用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应用陕西健康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一人一码、统一规则、互信互认、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数字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管理数据信息系统,更好地支撑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健康码统一管理。整合现有健康码或扫码防控应用程序,各级各单位一律不得再新建健康码系统,各单位、行业非特殊必要,一律使用陕西健康码系统。已建成健康码系统且仍需继续使用的,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接入陕西健康码平台,成为陕西健康码系统下的子系统;我市使用的“渭南健康码”已接入陕西健康码平台,可继续使用。
陕西健康码系统内各类健康码实行统一的《赋码规则及健康管理措施》(详见附件1),并按规范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国互信互认。
(二)加快健康码数据汇集。陕西健康码相关数据实行每日更新,并向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省共享平台接口技术说明另行发布),为互信互认提供支撑。各行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产生的健康码新功能需求,要及时上报市应对办,并经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进行统一功能扩展完善。
(三)全面推广应用健康码。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强化统筹协调,在管辖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陕西健康码,确保实现一人一码。要积极引导群众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按照《赋码规则及健康管理措施》、《陕西健康码操作流程指南》、《健康码应用示意图》(详见附件2)规范应用陕西健康码。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行业企业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要夯实企业、超市、商店等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体温监测、查验个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手机未普及的老幼人群等特殊情况,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或采取传统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管理,确保各类群众出行便利。
三、步骤安排
(一)对接升级阶段:按照市应对办关于推广使用陕西健康码相关文件,2020年4月3日前,各镇办、部门、行业主管单位要下发推进健康码文件,已建成健康码单位要向市应对办报备并说明使用情况、是否必要、是否与省健康码平台对接等情况。(市应对办综合协调组牵头,各工作组、镇办、部门、行业主管单位负责落实)
(二)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通过各种媒体渠道扎实开展健康码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主动注册、使用陕西健康码,理解、支持、配合健康码查验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电信、移动、联通及市级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深化应用阶段:2020年4月3日起,在全市各小区、村、商场超市、楼宇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设施全面应用陕西健康码。(各镇办、行业主管单位、交通部门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由市应对办牵头,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商务、能源、市场监管、民政、交通运输、铁路、教育、文化旅游、农业等部门以及各镇办、渭运司、火车站、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组成的健康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协调领导。
各镇办、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安排一名联络员,于2020年4月3日将本镇办、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市应对办。(联系人:高盛,联系电话:18840333334;邮箱:26328337@qq.com)
(二)加大宣传推广。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电视台、韩城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陕西健康码应用的宣传工作,确保陕西健康码在返工返岗、复学旅游、出韩入韩、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以及小区、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超等场所推广全覆盖。
(三)积极回应诉求。市应对办建立了我市健康码咨询工作团队,开通健康码问题专项受理热线:0913-5211264,指导群众规范操作,并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对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及时予以解决。各镇办、单位对群众在陕西健康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妥善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应对办报告。
(四)确保数据安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防止数据被窃取、泄漏。各健康码管理单位、企业要对数据安全负责,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人员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其他目的。
(五)强化督导通报。市应对办效能监察组、疫情防控组即日起将开展陕西健康码推广应用工作督导检查,对检查结果将予通报并抄送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办、行业主管部门每天要将本辖区、本行业推广应用“健康码”人数统计并报至市应对办疫情防控组高盛同志。对健康码推广应用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严肃予以追责。
附件:
1.陕西省健康码赋码规则及健康管理措施
2.“陕西健康码”操作流程指南
3.健康码应用示意图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附件 1陕西省健康码赋码规则及健康管理措施
一、健康风险判定及赋码标准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和既往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赋予红码。包括所有 14 天内有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正在接受治疗的确诊病人;正在接受诊疗的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人治愈出院后未满 14 天的;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赋予黄码。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确诊病人治愈出院后14天复诊正常的;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赋予绿码。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人员。所有来自境外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7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确诊病人治愈出院后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14 天,复诊为阴性后继续居家隔离 14 天。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1 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 14 天。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有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应当由社区/单位专车转运至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确诊病人治愈出院后 14 天复诊正常的,应当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三、健康认证申领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8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 14 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 14 天)。
四、健康码转换条件
(一)高、中、低风险地区划定,根据疫情实行动态调整。地区风险级别调整后,相应人员赋码结果予以调整。
(二)持有红码的居民:疑似病人持出院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的,调整为绿码。14 天内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期内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的,隔离期满调整为绿码。
(三)持有黄码的居民:由绿码调整为黄码的居民,以及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连续 14 天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的,可调整为绿码。如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调整为红码。
(四)持有绿码的居民,如出现体温超过 37.3℃,或出现咳嗽等症状的,调整为黄码;如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调整为红码。
五、健康码查验范围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在相关公共场所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防疫情输入。省级三级响应期间,在以下场所实施体温测定和健康码查验:交通检疫点;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地铁(轻轨)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入口;商场、超市、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入口;医疗机构;其他需要开展查验的场所。
六、健康码规则调整
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陕西健康码赋码及转换规则,并第一时间做好新规则的通报工作,以便及时更新陕西健康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