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hczfw0913@163.com   电话:0913-5194886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窄屏浏览

韩城市关于全面恢复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17:41 来源:韩城日报微博 点击次数:0

为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餐饮行业经营活动,按照省应对办《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陕肺炎办发[2020]69号)精神,现就全面恢复餐饮行业经营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防控责任。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足额配备消毒液、口罩、手套、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健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晰岗位职责分工,加强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严格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并如实记录,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保持手部清洁。


     三、严格消费者入场和溯源管理。进店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经营场所;进店消费者实行信息登记制度,做到消费者信息可追溯;推行“电子点餐+电子支付”模式。


     四、严格经营场所环境消杀。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每日用规定浓度的84消毒液消毒不少于2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对经营场所的门把手、门帘、垃圾桶等每天至少用75%的酒精3次以上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顾客使用后的桌椅做到一用一消毒。


    五、严格堂食管控。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量不高于总量的50%,大厅餐桌间距大于1.5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对面错位就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顾客之间间距1米以上。每个包间只许开一桌,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积极推行分餐制,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公勺公筷”的材质和颜色应明显区别于顾客使用的餐具。各餐饮单位、厨师服务队不得承办聚集性红白喜事宴席。


     六、严格餐饮具消毒管控。对餐饮具及附属设施进行及时清洗消毒,要严格按照“清洗—消毒—保洁”的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提倡使用热力消毒方式。


     七、加强监督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食品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疫情防控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餐饮企业恢复经营,加强对餐饮行业复工经营工作的指导。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