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hczfw0913@163.com   电话:0913-5194886
当前位置: 首页 警方提醒 正文
窄屏浏览

【警方提醒】这个的网红“小黄鸭”,你涉嫌违法了!

发布时间:2019-09-19 09:17 来源:人民公安报 点击次数:0

最近,

大家肯定见过

这样一种网红“小黄鸭”,

头戴小钢盔竖个竹蜻蜓,

胸配金链子,会叫还会亮,

堪称“社会人的骑行萌宠”

网购平台上,其销售非常火爆,

甚至有的店家为宣传,

还打出了“高速实测150码不掉”的广告。

它常出没于私家车的后视镜、引擎盖、车顶…车一开动,一排小黄鸭随风旋转,

仿佛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但是!车主朋友们注意啦!

这样的装饰虽可爱有趣,

存在安全隐患,更涉嫌违法 

危险又违法,已有百余人被罚。

在机动车外安装玩偶等挂饰物,属于对机动车外形的轻微改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处以警告或罚款。

截至目前,

江苏南京的交管部门就查处了100多起悬置“小黄鸭”的违法行为。

今年5月1日,南京实施的新版《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规定,车身放置、粘贴凸出车身外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物品的,将面临100元的罚款。

事实上,

无论是之前风靡一时的外挂“蜘蛛侠”,

还是现在的“小黄鸭”,

看似好玩,实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危险性:

1、 车辆颠簸或高速行驶且风阻较大时,会发生脱落,对周边车辆和交通都造成伤害。

2、 造型夸张,色彩鲜艳,吸引眼球,容易分散驾驶人注意力,体积过大还会阻挡司机的视线。

试想如果开着车,

前面突然一个“小鸭子”飞过来,

萌物秒变“凶器”,害人害己!

而且一旦车外安装的玩偶脱落引发交通事故,车主要负全责。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

车子的美观固然重要,但行车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千万不要为了追求个性而过度装饰,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