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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公安局:云剑行动持续发力 追逃工作再传捷报

发布时间:2019-09-01 15:47 来源:韩城市公安局 作者:通讯员 雷凯 张蓉 点击次数:0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雷凯 张蓉)“云剑”行动期间,韩城市公安局以科技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主动出击,全警追逃,采取发布通告、张贴公告、规劝家属等方式,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形成强大的追逃声势,一批逃犯纷纷落网。

指挥中心:追劝并举自投案

指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深入所队、细致摸排。教导员李建峰带领民警集中梳理案件,得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我局上网追逃。经过十余日的线索摸排后,掌握了段某某活动范围及关系人。民警一方面顺线追击、步步追逃;另一面上门规劝家属,讲法律、明政策。8月26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现依法被刑事拘留。

治安大队:强力出击追逃犯

连日来,治安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信息研判,频频向各类违法犯罪亮剑。8月26日,治安大队通过信息研判,发现一网上在逃人员踪迹。民警集中警力,架网布控,通过4个多小时在龙门镇将在逃人员王某抓获。经核查,王某2019年因涉嫌诈骗被陕西省勉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目前王某已依法被移交至勉县公安局。

看守所:反复规劝促投案

“云剑”行动以来,看守所采取“三个重点发动”、“两个重点对接”,全警动员,积极工作。民警对照网逃名单,对在逃人员明某江摸排线索、架网布控,并以政策攻心对家属反复讲法律,希望明某江明白其中利害,放下思想包袱,走上自首之路。8月28日,明某江到市看守所投案自首,供述了其2019年元月因纠纷用刀将他人刺伤(经鉴定为轻伤)后逃跑的犯罪事实,现案件已移交乔南派出所办理。

新城派出所:成功规劝一逃犯

新城派出所在“云剑”行动中,积极组织民警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开展追逃工作。近日,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

一名“3·27”专案网上逃犯冯某近期在芝川一带活动,民警在开展组织抓捕的同时,多次对其家属讲政策、讲法律,进行规劝教育,打消了冯某家人的顾虑,敦促冯某投案自首。8月28日,冯某主动到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对其多次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移交至专案组。

金城派出所、龙亭派出所:联合出击劝自首

金城派出所、龙亭派出所立足本职、强化措施、主动出击向在逃人员亮剑。4月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丽在与受害人高某军恋爱分手后,以高某军对其言语侮辱为由,伙同犯罪嫌疑人鱼某勋、强某浪在金城区某村附近,对高某军进行殴打,致其受伤。后鱼某勋、强某浪潜逃。金城派出所在多次抓捕未果情况下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鱼某勋、强某浪依法进行网上追逃。近日,龙亭派出所获取线索,在108国道发现疑似网逃人员强某浪,民警迅速前往抓捕,但其已驾车离开。经走访调查该嫌疑人确系在逃人员强某浪。于是龙亭派出所安排民警在其经常出现的108国道大鹏段布控守候,另一方前往家中向其父母宣讲法律,劝其自动投案。8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强某浪主动来到龙亭派出所投案自首,现已被依法移交至金城派出所。与其同时,金城派出所民警通过大量排查其社会关系,多次向其家人做思想工作,8月29日犯罪嫌疑人鱼某勋到金城派出所投案自首,二人如实供述殴打高某军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鱼某勋、强某浪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韩城公安正告在逃人员,“逃”路千万条,自首第一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早日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